《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本月起施行 |
|||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摘要: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本月起施行。 |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要求、处置工艺技术和管理要求、入窑生料和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水泥熟料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及检测频次等,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控制及管理。 据了解,该标准从入窑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水泥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和水泥熟料中可浸出的重金属含量这三个方面对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进行了规范化控制。 同时,该标准中新增了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便于水泥企业更便捷、准确、稳定地对固体废物进行测试,满足了不同固废的检测需求。
|
|||
|
责任编辑:褚赞赞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