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市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等高污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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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7日|||
摘要:
根据部署,郑州市今年将继续调整产业布局,明确行业准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 目,全市禁止新建钢铁、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并在年内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燃煤供热锅炉实施改造或提标治理,10 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若达不到新国标,将依法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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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第一个因空气质量持续恶化被约谈的省会城市,河南省郑州市春节后“开工”首日即召开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治霾举措,“重拳”之一是全市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2015年上半年,郑州市空气质量连续6个月在全国排名后十位,其中3个月倒数第二。当年7月,环保部约谈郑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提出扬尘污染突出、燃煤污染治理力度不够、部分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等7大问题。 “约谈之后对我们震动很大。”郑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刘俊杰表示,过去由市长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 领导小组,改由市委书记负责,党委也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领导中。针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建立相关台账并督办,在2014年拆除 600余台锅炉的基础上,2015年将剩余的20多台又拆除和改造了13台。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显示,2015年郑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8天,其中下半年99天,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呈现逐渐好转态势。 根据部署,郑州市今年将继续调整产业布局,明确行业准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 目,全市禁止新建钢铁、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并在年内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燃煤供热锅炉实施改造或提标治理,10 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若达不到新国标,将依法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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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