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2月,沧州大港海事处安全监管电煤船舶进出港741艘次,黄骅港煤炭港区累计完成煤炭下水量3125万吨,居全国首位。
今年以来,沧州大港海事处严格贯彻落实电煤运输保障“十三项举措”等要求,认真履职尽责,靠前服务,不断丰富“神华海事监管模式”品牌内涵,全力保障黄骅港电煤运输通道安全、绿色、畅通。他们完善电煤运输保障联动机制,与中远海运等主要来港船舶航运企业签署《政企合作共建协议》,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监管问题定期通报,船舶、仓储、泊位、锚地信息共享,聚焦电煤保障难题,打通电煤运输过程中的“堵点”,大幅提升船舶周转效率,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互进、共同进步”的工作新格局。
强化服务,提升电煤船舶周转效率。设立电煤运输船舶“绿色通道”,推行政务服务“全年不打烊”;试行船载危货申报备案制度,持续开展船载危货远程检查;主动改进船舶安检机制,推出电煤运输船舶“预约式安检”服务,合理优化登轮检查时间,实现了电煤运输船舶安检“零待时”。
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气象信息预警。密切关注气象、海况等预警预报信息,通过现场登轮、多种渠道及时向港航企业、码头、在港船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恶劣天气防抗工作。同时,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海上搜救和防污应急准备工作。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能源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