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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新建住宅二层以上不能再采用玻璃幕墙

来源:鲁中城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1日

  近日,淄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住建、规划、安监、房管部门同时对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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