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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咸宁南玻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

来源:中华玻璃网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自2013年5月点火以来,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在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方面,先后斥巨资建成投运光伏电站、烟气余热电站、烟气脱硝等项目,目前运行稳定,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咸宁南玻将继续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做好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咸宁南玻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咸宁南玻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工作的核心要务,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先后建成并投运智能照明系统、厂区绿肺代谢系统、无动力循环冷却系统、变频节能系统、光伏发电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脱硝系统等。

  节能减排正在行动

  11mwp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咸宁南玻采用多晶硅光伏组件作为发电器件,将太阳辐射能量转换为直流电能,所发出直流电能通过并网光伏逆变器逆变为符合要求的市电交流电,并入咸宁南玻工业园区的低压供电端,满足客户负载用电的需求。本项目的光伏组件安装位置利用厂房屋顶、车棚及部分厂区空地。总规模为11020.8kw,总投资10711.40万元人民币,单位投资9.72元/wp,于2012年底动工建设,2013年6月建成投运。

  光伏发电利用的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既不直接消耗化石资源,同时又不释放污染物、废料,也不产生温室气体等污染物破坏大气环境,也不会有废渣的堆放、废水排放等问题。咸宁南玻11mwp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25年,年均发电约958.8万kwh,日均发电功率约2630kw(白天发电时长按10小时计),折算标准煤系数按照发电标准煤耗0.350kg标准煤/kwh,年节约标准煤3355.8吨。

  5.5mw余热发电项目

  咸宁南玻公司5.5mw余热发电站是利用两条浮法生产线窑炉产生的高温烟气,经过余热锅炉将锅炉里的水加热生产出过热蒸汽,过热蒸汽送到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将热能转换成机械能,进而带动发电机发出电力,所发电力回用于玻璃生产,余热电站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于2013年12月底开始动工,2014年8月成功并网发电。

  余热电站年平均发电量为4320万度,折标系数按发电标准煤耗0.350kg标准煤/kwh,co2排放量2.62kg/kg标准煤计算,所发电量相当于节约1.35万吨标准煤,减排3.54万吨co2,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窑炉烟气脱硝项目

  烟气脱硝采用先进、成熟的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在余热锅炉的300℃~350℃段处开口,串联入烟气静电除尘系统及scr脱硝系统,经过除尘、脱硝后的烟气能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洁净的烟气经余热锅炉低温段后由引风机抽引至烟囱排放到大气中。

  烟气脱硝设施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2014年12月建成投运,为湖北省内玻璃行业第一家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的企业,且烟气各项环保指标明显优于国家标准并处于全国玻璃行业领先地位,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烟气脱硝设施的建成投运,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树立了南玻集团(咸宁)在玻璃行业内节能减排领头地位和示范效应,积极响应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一系列政策,体现行业领军企业应有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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