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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年淘汰玻璃、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188家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湖北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炼铁、炼钢、造纸等14个行业188家企业。在湖北省人大近日举行的2015年湖北环保世纪行第二次记者会上,多部门透露,作为改善大气质量的重要一环,工业脱硫脱硝取得了一定成效,湖北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在“十二五”前四年,累计实现节约用能332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4.9万吨。

  去年否决245个高耗能项目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2011至2014年,湖北省共实施大气工程减排项目494个,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从2010年的69.45万吨下降为2014年的58.38万吨,下降了15.9%;氮氧化物排放量从2010年的46.54万吨下降为2014年的38.12万吨,下降了18.1%。

  吕文艳表示,2014年,湖北省淘汰燃煤小锅炉1420台;将火电行业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向省物价局通报,支付火电行业环保电价补贴资金约18.6亿元;此外,2014年环保部门依法否决或不予受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以及无总量指标的项目245个。

  4年淘汰188家企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欧阳万坤介绍,“十二五”前四年,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炼铁、炼钢、造纸、平板玻璃等14个行业188家企业,其中全省钢铁产能淘汰量占钢铁产能的15%,钢铁企业由2010年的116家整合到27家,水泥行业由过去的365家减少为151家。每年减少能耗折标准煤441.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7.3万吨、氮氧化物6.9万吨。

  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湖北省能源局局长甄建桥说,在削减燃煤总量方面,湖北省提高省外输入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2014年统调电厂电煤消费比上年减少388万吨,降幅达9.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95万千瓦,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0.9万吨。在企业技术改造方面,“十二五”以来,湖北省财政共安排5.8亿元专项资金,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556个,形成年节能400万吨标煤,相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0.6万吨。

  欧阳万坤表示,“十二五”前四年,湖北省累计实现节约用能332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4.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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