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4年年底,对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实施意见明确,不同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式应统一数据要求,明确追溯数据内容、赋码途径、公开权限等。尚未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销售单位,可免费选用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中任一种追溯技术与追溯平台实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