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生〔2024〕493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产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至2025年)》(沪经信生〔2023〕588号),促进工业服务业能级提升,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就开展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主要面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专业服务的各类产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包括重点产业垂直服务平台、工业品数字服务平台、工业原料数字服务平台(大宗商品)、专业服务平台、跨境产业数字服务平台等不同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应用推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有服务产业能力的功能性平台,能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3.首批次已入选的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企业,不列入本年度遴选范围(具体企业信息详见沪经信生〔2024〕220号)。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负责组织本区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申报推荐工作。
2.各申报主体应按照“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于8月14日(周三)下班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和word版本)报送至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各区工作联络员表见附件3)。
3.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对本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同时完成“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需对推荐企业进行排序)(见附件4),于 8月21日(周三)下班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和word版本)、汇总表报送至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4.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材料进行评分评档,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2024年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保障举措
1.在申报市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工业服务业发展”方向时,对其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优先支持;
2.在申报东方英才拔尖和青年项目产业平台、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政策时,对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优先推荐。
五、联系方式
1.工作联系人:高 平 13524570334
曹瀚元 23112654
2.报送联系人:王屿萱 13076003212 63560343
宋 瑶 13022100078 63561513
3.邮寄邮箱: project@chinaseba.org
4.寄送地址: 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华滋奔腾大厦B栋20楼
附件:
1.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申报书
2.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评价指标
3.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工作联络员表
4.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