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耐火材料及耐火制品》等六项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征集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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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摘要:
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耐火材料及耐火制品》等6项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建材联标发〔2013〕11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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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耐火材料及耐火制品》(2021-73-xbjh)、《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膏制品》(2023-66-xbjh)、《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制品》(2024-02-xbjh)、《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及要求 石墨及石墨制品》(2024-31-xbjh)、《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用建筑制品》(2024-45-xbjh)、《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屋面瓦》(2024-46-xbjh)6项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建材联标发〔2013〕11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如对该6项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并发送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邮箱,同时抄送相应标准起草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标准名称+建材协会标准公示反馈”。 联系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王胜杰 电 话:010-57811083 邮 箱:cbmfbzzl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耐火材料及耐火制品》):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孙志强 电 话:13520223779 邮 箱:513398634@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膏制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张欢 电 话:15801096511 邮 箱:2689817626@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北楼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制品》):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陈华龙 电 话:15227197126 邮 箱:chenhualong@gj-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墨及石墨制品》):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樊毓杰 电 话:18201609206 邮 箱:fanyujie@gj-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用建筑制品》):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张海燕 电 话:18092811607 邮 箱:zhy0921a@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 联系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屋面瓦》):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白虎斌 电 话:15029678637 邮 箱:baiskoay@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 附 件: 附件1《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耐火材料及耐火制品》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2《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膏制品》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制品》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墨及石墨制品》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用建筑制品》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6《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屋面瓦》协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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